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甬医保发〔2020〕14号)有关规定,经过申请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宁波市急救中心为宁波市市本级第三季度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告。
宁波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8日